- 刊名:社会科学辑刊
- Social Science Journal
- 主办:辽宁社会科学院
- 周期:双月
- 出版地:辽宁省沈阳市
- 语种:中文
- 刊本:16开
- ISSN:1001-6198
- CN:21-1012/C
- 邮发代号:8-105
- 复合影响因子:0.492
- 综合影响因子:0.492
- 核心期刊:
- 期刊荣誉:
CSSCI(2017-2018)来源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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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12 14:20:0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2020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的管理,确保各课题组按计划顺利开展课题研究,及时、有效、优质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更好地发挥立项课题服务决策、推动发展、繁荣学术、创新理论、建设学科、培养人才的重要作用,根据《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辽社科联发〔2019〕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课题管理要求
1.准确把握课题研究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中,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把握课题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保证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不出现违背主流意识形态的观点和言论。涉及民族、宗教、边疆、政党建设、国际关系等敏感问题,做到观点正确。涉及所谓“普世价值”、西方宪政民主和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做到立场观点方法正确,旗帜鲜明地进行有理、有据、有力的驳斥,达到预期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监督和指导,在中期检查和结项时如发生以上问题,将按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后要认真阅读并填写《2020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者承诺书》(见附件1),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后邮寄至省社科联科研部,如不提交将按撤项处理。
2.切实加强立项课题的管理工作。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及科研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立项课题的管理。要支持课题组做好课题研究工作,为课题研究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帮助课题组解决研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课题组和负责人及时开展研究,掌握课题研究进度,检查课题研究质量,确保课题组高效、优质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高课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无资助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一年,各课题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立项课题申报表》中的研究计划和承诺,于2020年9月底前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研究任务。青年课题研究周期可为2年,提前完成任务的,可申请与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一并提前结项(青年课题研究周期满一年后如不能结项,也应提交延期申请)。
3.认真做好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为加强立项课题研究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省社科联对应用课题研究跟进指导,适时组织课题负责人开展调研、听取汇报。实施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制度,批准立项半年后,对当年度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2020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负责人需填写《2020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中期进度检查表》(见附件2),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于2020年4月30日前统一报送省社科联(不再另下通知)。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支持课题负责人召开课题研究论证会、专家咨询会、进展报告会、阶段性成果发布会和同行评议交流会等活动,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扩大课题研究成果影响多做有益工作。
4.规范课题经费资助使用和管理。省社科联对2020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或0.5万元,青年课题每项资助0.5万元。课题立项批准后向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拨付经费。请各有关单位按国家和省有关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对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给予1:1的配套资助。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对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经费使用规范、透明。
5.严格审查课题变更事宜。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按照《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管理权限,严格管理课题变更事宜。要认真审查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和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变更人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并需填写《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于课题中期检查时及课题结项时统一报送省社科联;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的,需填写《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于课题结项受理时统一报送省社科联。延期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未结项前不允许申报立项课题;撤项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的任何课题。各有关单位要建立课题变更管理档案,关注课题变更后的执行情况。
6.高度重视课题成果的推广和转化。课题负责人要把服务大局、服务决策贯穿于课题研究的全过程,注重研究成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要及时向省社科联报送应用对策类阶段性研究成果,促进课题研究成果及时向决策转化,充分发挥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立项课题应根据本课题研究内容形成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建议稿。鼓励研究成果(标注省社科联立项课题字样)在省社科联《社科智库》等内刊刊发。鼓励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申报单位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课题研究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工作,报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决策提供参考。成果推广和转化的成效将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课题结项标准
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并以此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依据。
1.依据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咨询建议在省社科联《社科智库》或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等内刊刊发;
2.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市)委、政府领导以上同志批示肯定或被有关部门采纳(有关部门指厅局级以上职能部门);
3.课题相关成果在研究周期年度内获省社科联组织的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征文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
4.基地课题(含基地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其中应用研究类基地的课题研究成果在省社科联《社科智库》或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等内刊刊发或被省(市)委、政府领导以上同志批示肯定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基础研究类基地的课题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中国社科报》、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中的研究基地和各市社科联承担的课题研究成果获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征文奖励或市级以上奖项(基地类别由省社科联确定,见附件3)。基地课题研究周期内不能达到结项标准的,该基地原则上不能申报或推荐下一年度课题。
5.一般课题研究成果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青年课题、无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课题研究成果出版著作的,等同于发表公开刊物。(中文核心期刊指刊发当年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所列刊物;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的佐证材料是指依据课题成果发布的各类文件、实际成果图片等)
三、成果发表、出版要求
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省社科联2020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字样并附课题编号。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上述内容加强立项课题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课题管理的程序和办法,促进科研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在课题管理工作中如遇问题或有意见,请及时与省社科联联系。
联 系 人:李涛
联系电话:024-23261430(兼传真)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研部(401室)
邮政编码:110006
电子信箱:sklkyb2009@163.com
附件:1.2020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者承诺书
3.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名单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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